新快報訊記者陳婕 通訊員戴茜 席銳 譚煒傑報道 昨日,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2013年度珠海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,其中一宗判罰金額高達3700萬元的案件,成為全國最大一宗侵犯經營信息類商業秘密刑事犯罪案件。
  案情顯示, 四名被告人餘志宏、羅石和、李影紅、肖文娟都曾是珠海塞納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員工,餘志宏還曾擔任塞納公司的常務副總經理。從2011年3月開始,餘志宏先後與他人在江西新餘市和廣東中山市分別成立兩家公司,生產、銷售與珠海塞納公司相同的產品。在2011年3月期間,四人先後離開塞納公司並私自帶走了公司客戶信息和產品的成本價、銷售價等經營性信息。他們四人根據所掌握的塞納公司的資料,以產品價格低廉、付款方式寬鬆等優惠條件,惡意爭奪塞納公司的客戶。在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期間,江西新餘和廣東中山的兩家公司以及四名被告人,非法使用塞納公司的商業秘密,向塞納公司的11個國外客戶銷售與塞納公司相同型號的打印耗材產品。截至2012年4月,共造成塞納公司損失2200多萬元。
  最後,珠海中院二審認為,江西億鉑公司、中山沃德公司、餘志宏、羅石和、肖文娟、李影紅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,判處江西億鉑公司罰金2140萬元;判處中山沃德公司罰金1420萬元;判處餘志宏有期徒刑六年,並處罰金100萬元;判處羅石和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20萬元;判處李影紅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,並處罰金10萬元;判處肖文娟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,並處罰金10萬元。
  據悉,本案系全國最大一宗侵犯經營信息類商業秘密刑事犯罪案件,人民法院判處的罰金總額創商業秘密犯罪案件罰金數額全國之最。
  據悉,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“2013年中國法院十大創新性知識產權案件”之一,成為廣東法院唯一一件入選的案件。  (原標題:侵犯商業秘密 判罰六被告370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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